理士蓄电池DJ600技术规格
理士蓄电池使用前
(1) 理士蓄电池到达后,请先检查外包装箱有无异常;
(2) 当理士蓄电池到达使用场所后,请开箱检查蓄电池的外观(有无漏酸、破裂),电池数量是否正确及其配件是否齐全。
二、理士蓄电池安装和连接
(1) 当给设备安装电池时,应考虑到易于检查维护和更换,并且安装在尽可能低的位置。尽管VRLA电池可任意放置使用,但倒置充电还是应该避免的。当电池倒置过充时,有可能发生电解液从安全阀处渗漏出来。
(2) 注意电池连接件的材质和形状,并注意连接件与电池、连接件与用电设备之间的接触程度。接触的好坏也将影响电池特性。
(3) 理士电池应固定在设备上,不得自由移动,避免没必要的振动和撞击。电池未固定好,有可能造成电池损伤,或降低连接处的导电性能。
(4) 避免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(例如变压器)。当将电池置于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,电池内温度将会上升,从而缩短电池寿命或产生所谓的“热失控”。“热失控”常常发生在采用较高的充电电压和(或)在较高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充电时,充电电流逐渐增大,再次造成电池内温度上升,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,终导致电池报废。
(5) 不要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火花的仪器旁(例如开关和保险丝),也不要将明火移近电池。当电池过充时能产生易燃气体,火花将会引爆易燃气体。
(6) 当使用多只电池时,首先将电池之间连接好,然后再连接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,要注意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相连接。假如电池的极性与充电器的极性或负载的极性相反连接, 有可能产生爆炸、失火或者损坏设备,严重者能伤及人身安全。
(7) 电池与用电器之间的导线应有足够的绝缘和阻燃性。假如绝缘性不强,短路(或过流)放电产生的热量有可能造成烧焦,冒烟或失火。严重者有可能产生电击伤。
(8) 当数量较多的电池串联连接时,要注意高压。
(9) 不要弯曲端子,尽量不要在端子上直接焊接,当焊接不可避免时,请先与我公司联系。
(10) 当电池与充电器或和负载连接时,应先断开电路。
(11) 不得将电池放在密封容器中,当将电池放在容器、包、袋等类似物品中,必须留有排气孔。当电池过充时,将产生的易燃气体有可能引起
(1) 随时了解新的充电方法和充电参数。一种恰当的充电方法,能使电池的性能得到充分体现。 (2) 不得将电池放在有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充电。电池温度会上升过高,有可能产生过充现象。 (3) 不得将电池放在有热源或有热量积累的地方充电。
(4) 充电时间应达到说明书规定的时间,或者达到充电器指示灯显示充电结果的时间。如果电池充电不足,将大大缩短电池寿命。
(5) 避免经常给已充足电的电池进行充电,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。
(6) 对于充放循环使用的电池,不得连续充电超过24小时,否则将损害电池。
(7) 在充放循环使用中避免并联电池。电池在并联充放电时,容易产生不均衡,从而缩短电池的充放次数。
五、理士蓄电池放电
(1) 根据放电电流的大小决定放电终止电压的高低,放电电流与我们建议的放电终止电压的关系请参考“放电特性”,放电电压不要低于我们建议的放电终止电压。当电池的放电电压低于我们建议的终止电压时,有可能产生过放电并损害电池性能。
(2) 严禁电池过放电,放电后应立即给电池充电。即使电池的放电电压未低于我们建议的终止电压,但未及时充电存放,也会损害电池的性能。如果设备上未提供过放电(以及微弱电流放电)保护电路(或仪器),电池有可能产生过放电,甚至充电后也恢复不到初始容量。当电池在放电状态下贮存,由于内阻的增加造成再充电非常困难。